21解读新冠病感染从“乙类甲管”变为“乙类乙管”,将带来哪些变化与影响?

 admin   2025-03-08 02:35   46 人阅读  0 条评论

网络上对于21解读新冠病感染从“乙类甲管”变为“乙类乙管”,将带来哪些变化与影响?和目前新冠情况概括图表格的题大家都有很高的关注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知识。

21世纪经济报道编辑朱平北京报道,12月26日深夜,国家卫健委宣布将新型冠状病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防治措施。举起;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由“乙类管A”调整为“乙类管B”。

从“BA类”到“BB类”,国家卫健委指出,综合考虑病特征、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和防控经验等因素,我国有能力救治新型冠状病病感染的基本条件调整。我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

调整后,将对核酸检测、患者分类和治疗、出入境、保险等方面产生直接影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特邀权威专家、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我们需要转变我们的工作重点从感染防控转向医疗救治。工作目标是保障健康、预防大病,确保防控措施调整顺利有序。对于老年人、有基础疾病的人等重症高危人群,要特别注意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感染后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重症和死亡。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理事长、资深健康保险专家邵晓军博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编辑指出,过去保障主要是根据发病率来设计。未来会和药物挂钩,寿险、健康险可以更好的渗透进去。“BB类下的COVID-19病例数将大幅上升。虽然大多数COVID-19病例为轻症,但一些有基础疾病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会发展为重症。治疗这些重症COVID-19病例的特殊药物基本得到覆盖“通过高端医疗保险。未来,他们可以推出专门针对新冠病疾病的药物保险,覆盖更多人群,保障这些药物的费用,也是商业保险未来发展的空间。”

“B类管道A”调整为“B类管道B”

国家卫健委解释称,之所以更名,是因为当时将其命名为“新型冠状病肺炎”,因为疫情初期大部分病例都表现出肺炎症状。Omicron变种成为主要流行株后,致病力减弱,仅少数病例出现肺炎。考虑到肺炎仅反映病感染后更为严重的病情,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的临床特征,因此将“新型冠状病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感染”,以更符合当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对于降级调整,据21世纪经济报道编辑介绍,从2022年8月开始就有讨论,网上有传言称钟南山院士、李兰娟院士建议降级管理分类。12月初,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优化实施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十大新举措”前夕,多位专家公开表示降级调整的合理性。

当时,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也表示,COVID-19回归乙类管理的条件日趋成熟,但降级管控措施是疫情防控的重大调整。控制。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小步不停、适时采取适当措施。对顺序进行调整。事实上,在这次调整下,无论是检测、分类处理,

至于调整,梁万年在新华社12月26日撰文指出,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治的策略,并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始终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

梁万年说,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等。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肺炎、非典型肺炎、病等。其中,新型冠状病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治措施。丙类传染病是指监测管理的传染病,包括流感等。

传染病由“乙、甲类”调整为“乙、乙类”必须具备相关条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基于对病原体和疾病的性质和危害性的认识,基于人群免疫力和卫生系统的抵抗力,基于疫情当前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收集集专家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出决策。

国家卫健委也进一步解释了原因,称这主要是根据当前形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经受住了全多轮疫情防控的考验。流行病,并成功避免了致病性。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和突变株在我国的广泛流行,大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和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我国疫情发病率和死亡人数保持在全最低水平,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世界最好成绩。

目前,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新冠病变异的大方向是致病性更小、更容易引起上呼吸道感染、潜伏期更短。Omicron突变株已成为全流行的优势株。虽然感染人数较多,但其致病性较前期明显下降,将逐渐演变成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综合考虑病特征、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防控经验等因素,我国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感染从“乙、甲类”调整为“乙、乙类”的基本条件。我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

从感染防控到医疗救治

梁万年进一步指出,要把工作重点从感染防控转向医疗救治。

《方案》指出,对患者要分级救治。对此,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司长焦亚辉指出,将依托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社团在内的网格化医联体,构建分级诊疗。分级管理、分类救治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服务网络。为新型冠状病感染者提供系统、持续的分级诊疗服务。

焦亚辉指出,要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目前,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做好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是针对有基础的老年人。疾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高危人群必须实行分级健康管理;医联体内二级医院主要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危人群的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同时做好居民常见病和多种疾病的救治工作。疾病诊断和治疗工作;医联体中牵头的医院负责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并在老年人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就医时为其提供初级健康管理的绿色通道。

焦亚辉指出,对于新型冠状病感染者,如果是无症状或轻症单纯新型冠状病感染者,且无严重基础疾病,应居家隔离治疗;对于普通病例,有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老年人可以到医院定点医院就诊;以COVID-19为主要表现的重症、危重症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患有基础疾病的重症、危重症患者,以及因其他疾病需要就医的患者,即使核酸或抗原呈阳性,也将在定点医院收治。您可以根据相应的诊疗需求到相应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正常治疗。

焦亚辉进一步指出,总体来看,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冠病变异特点来看,绝大多数新冠病感染者不需要去医院治疗,可以通过互联网医疗、零售药店或网上药店等方式购买药品,遵循居家隔离治疗指南,进行居家治疗。必要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提供指导。

同时,焦亚辉还指出,近段时间,发热门诊诊疗需求快速增长,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医疗资源、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推进分级诊疗,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多渠道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阿里健康等互联网企业正在积极保障供应。例如,阿里健康正在北京、石家庄、江西、重庆等地保障抗疫药品、抗原、口罩、连花清瘟等抗疫药品。物质。

此外,焦亚辉还指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人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并根据不同健康状况进行分级管理。一旦发现健康状况变化,及时转诊至具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最大限度的预防重症的发生;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的疫苗接种,降低老年人感染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据了解,截至12月15日,全国二级医院已开设发热门诊超过1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发热门诊或发热门诊超过35万个。北京、上海、安徽、江苏、山东等地利用方舱医院、馆等设施开设临时发热门诊,极大缓解了发热患者的救治难题。

在重症监护方面,焦亚辉表示,从床位资源来看,我国二级医院床位总数为5616万张,近期床位利用率在60张左右波动。重症监护床位总数全国已达15万人,约106/10万人,其中医疗机构重症监护床位112万张。从使用情况来看,近期危重病床位整体利用率在55张至60张之间波动。此外,全国还储备了7万张“可转换ICU”床位。

治疗设备方面,全国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拥有血液透析机1511万台,床边血液滤过机197万台,体外膜肺氧合机2300余台,有创呼吸机1160万台,无创呼吸机766万台。万台,其中监护仪9712万台,高流量吸氧设备382万台。

焦亚辉强调,今后,我们将根据疫情发展,继续加强监测,因地制宜,扩大相应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商业保险迎来新机遇

三年来,我国采取“先治疗、后安置”的方式,有效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的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综合医疗救助之后,个人负担由财政补贴。

国务院新闻办2020年6月发布的《中国抗击新型冠状病疫情行动》白皮书显示,全国确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约23万元,医疗费用总额高达135亿元元;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一些重症患者的治疗费用达到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从北京多家医院了解到,目前,在定点医院门诊,对于COVID-19阳性并前来预约就医的人员,仍享受财务报销,无需承担责任自己承担。

不过,一些医保研究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免费的COVID-19治疗是紧急情况下的一种医疗保障措施。疫情管控优化后,医保“报销”也需要回归正常管理。目前热门的COVID-19特效抗病药物奈马特韦/利托那韦片目前按照A类报销,后续是否会有调整取决于国家政策。

近期,COVID-19保险陷入舆论漩涡,有消息称企业频频拒绝赔付。12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编辑发现,此前火爆的美团保险“COVID-19防疫险”、华泰保险的“COVID-19保障险”、水滴保险的“水滴COVID-19预防险”、支付宝“中国“阿奈无忧”和“众安疫情隔离补贴保险升级版”不再购买。

当上述现象出现时,有业内人士指出,COVID-19相关保险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保险产品。此外,COVID-19疫情一直在发生变化。既没有足够的案例可供参考,也没有完整有效的经验数据支撑,使得保险公司在进行产品精算时难以做到精准,这也使得一些产品的理赔承保趋于保守。

邵晓军博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编辑指出,精算师使用估算加上安全边际来设计产品。上述题是因为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的预期诊断率与实际诊断率存在巨大差异。

“BB类下的COVID-19病例数将急剧上升。虽然大多数COVID-19病例为轻症,但一些有基础疾病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会发展为重症病例。然而,治疗这些重症COVID-19病例的具体药物不在医保范围内或者不承保的,比如Paxlovid,这些药品现在基本都在高端医保范围内,未来可以推出专门的新型冠状病疾病专用药物保险,覆盖更多人群,保障这些药品的费用,这也是未来商业保险的发展空间。”邵晓军指出。

至于具体上线时间,邵晓军表示目前还不确定。前期,COVID-19保险超额赔偿的损失让一些公司犹豫不决。过去主要侧重于事故设计保障,主要由财险公司的健康险来做。未来,它将与药物联系起来。人寿和健康保险可能是一个更好的切入点。“以前就像航班延误险一样,主要是赔概率,更多的是跟后续的治疗和服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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